近日,长沙市欣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李力(化名)向记者投诉称,他在该公司上班半年多,公司一直未与他签《劳动合同》,更没有买社会保险。
李力告诉记者,不久前他向单位提出要签《劳动合同》,公司竟利用他以前办理手续留下的字迹,模仿他的字迹伪造出了一份《劳动合同》。李力还说,2011年8月19日至30日,欣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还曾让李先生等几位保安加班长达16个小时。李力很是气愤,去劳动局提起了劳动仲裁。审判还在进行中。(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84802117)该公司负责人金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出反驳,说未签劳动合同一事不存在。之后又称劳动仲裁委已经介入,仲裁结果还没出来,不愿对此事再解释。
该公司的另一名工作人员王先生告诉记者,他在公司工作已经五年了,只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公司一直未给他买社会保险。
李力还向我们反映,该公司有多名员工都是没有买社会保险的。目前劳动局已经介入此事,进行处理。
[律师说法]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表示,依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签定书面劳动合同以及购买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强制性义务。如果有所违反,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新闻地址:http://finance.jrj.com.cn/industry/2012/01/1319551205203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