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17日讯 长沙最大的烟酒连锁超市涉嫌出售假洋酒,记者暗访多日后联合工商查处。(详见本报3月26日《豪爵烟酒超市售假洋酒被查》)。16日下午,天心区工商分局城南路工商所对被查处的城南路副街的豪爵烟酒超市下达“处罚8000元”的处罚通知书。
罚款8000元,而超市里出售的假马爹利蓝带标价为996元,也就是说售假的处罚成本仅需要8瓶假酒。律师李健对工商的处罚力度产生质疑。
16日下午,天心区工商分局城南路工商所副所长周齐告诉记者,“我们将对该店出具处罚通知书,根据程序,这个星期三将下达到门店。”周齐告诉记者,根据《商标法》第52条第2款“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和第53条以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等,将对该店搜查的侵权假酒予以没收,并处以8000元的罚款。■记者 何志华
律师质疑
可否适应 按《产品质量法》重罚
对于工商开具的处罚单,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有自己的看法,他认为处罚太轻。 李律师认为, 依据执法部门的查处情况,销售方已涉嫌在销售过程中以假充真,应当以《产品质量法》为处罚依据。
依据《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在产品中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应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面对律师的质疑,城南路工商所副所长周齐表示,工商有选择法条的权力,虽然店内查获了侵权酒,但是没有发现其有销售,所以根据仅销售了一瓶996元的假马爹利蓝带,处罚8000元并没收所有假酒,已经属于重罚。
新闻地址:http://www.xmtcb.com/a/20120418/455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