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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人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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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是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主要手段和制度,也是劳动者实现体面行动、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有效途径之一。

  《湖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下称《条例》)今年5月1日起正式开始实施。《条例》实施后,基层工会如何推进工作?在促进企业(区域、行业)建立工资保障机制,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职工对企业经营状况和收入分配状况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上,他们又找到了怎样的切入点?本报从今天起特辟专栏,对上述问题予以解答。

  本报记者

  曾颖

  商艳鑫

  向冠男

  5月1日,《湖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始实施,这个旨在维护职工劳动报酬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条例》实施后,引起各方热议,在工会、企业、职工中获得极大反响。

  工资集体协商有了法律保障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推行难,有一个重要原因是缺少权威的法律支撑和规范。”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说。在他看来,《条例》的实施明确了职工一方提出工资集体协商的启动程序:中型以上的企业五分之一以上的职工、小型企业三分之一以上的职工有工资集体协商要求,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的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有工资集体协商要求的,企业工会应当组织提出。

  “这从立法角度给予企业员工一个合法合理要求涨工资的途径。”李健告诉记者,“《条例》的实施,更进一步地把这种科学法治的工资分配制度予以细化,很具有实践操作的指导意义。”他举例说,比如用人单位收到工资集体协商要约答复的期限不超过20日等。“这都很大程度上保障了劳动者的权益的有效行使,让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此前,不少地方尝试确立工资协商的法律地位,但大多只是把相关条款放进其他法律里面。此次《条例》的实施,则明确了劳资双方在工资协商方面的权利与义务。

  湘潭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张国富表示,《条例》把工资协商制度上升为法律制度。这意味着,今后职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企业与职工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从此有了有力的制度保障。《条例》的出台,有助于营造公平、开放的工资集体协商环境。

  据记者了解,2011年省三方四家跑遍了14个市州,基本摸清了全省已建工会企业底数。目前,省人社厅已将劳动用工备案纳入了对市(州)工作的考核指标。一直关注《条例》出台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总会计师王运柏表示:“我们要在劳动用工备案联动机制的基础上,把工资集体协商纳入劳动关系整体工作中去,与劳动用工备案、特殊工时审批、工资总额管理等工作结合起来,形成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与劳动关系工作乃至人社部门工作的整体联动长效机制,推动这项工作纵深开展。”

  工资集体协商稳定人心

  长期以来,员工管“干”,老板管“薪”。而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凡是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老板都有一个共同的感受:与员工的对话多了,员工与企业的对抗就少了。

  湖南东信棉业(茶陵)有限公司的工会主席谭老高对此感触颇深,“作为一家有着1800人的民营企业,公司早在2011年初就举行了第一次工资集体协商,全体职工工资涨幅5%。”谭老高说在纺织这种劳动密集型的企业,科技含量少,利润薄,“东信近阶段,只是一味地大幅度增长职工工资是不现实的,我们通过工资集体协商使企业与员工达到良好的互动,让企业利润与员工收入有效地衔接起来”。

  谭老高说《条例》的出台实施,让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逐渐规范化、常态化。“公司正准备着手进行第二次工资集体协商,工会会把协商的面拓得更宽,从人性化管理、员工福利等方面加强协商。”

  江麓机电集团有限公司职工王慧崎告诉记者,5月1日,《条例》开始实施,公司对工资协商进行了全面发动和广泛宣传。“对员工来说,自己工资的涨幅掌握在自己手里,心里不但踏实,而且也觉得自己在企业是受到重视的。员工有机会畅谈对工资待遇的想法,同时也能直接听到集团的想法,在交流中使双方想法更趋近于实际,使企业劳资关系更加和谐。”

  而对工资集体协商一向持不支持态度的民营企业主来说,工资集体协商也让他们找到了与员工平等对话的平台。常德富晶酒店董事长聂福华说,工资集体协商起了稳定人心的作用, “在没有开展工资协商之前,酒店员工流动性非常大,每年在30%左右,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之后酒店员工流动率降低到5%左右”。

  各级工会监督将有法可依

  “《条例》明确了对职工方协商代表的权益保护,这样,企业工会主席在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时,有了政策的支持,腰杆就会硬很多。”株洲市总工会民主管理部部长汪建平告诉记者,《条例》的实施不仅明确规定了工会组织有代表劳动者进行集体谈判的权利,也明确规定企业方不进行集体谈判应当承担的责任。这就使得工会组织在开展集体谈判时有了与企业抗衡的手段。他认为,《条例》围绕如何解决资方不愿谈做出相应的制度性规定,让资方不能不谈。“且《条例》明确规范了集体谈判的内容、程序、形式。工会代表员工与企业方谈判有据可依了。”

  常德鼎城区总工会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徐小敏表示,《条例》的实施增强了基层工会代表工人“协商薪酬”的说话底气。事实上,面对大量的劳资纠纷和工薪矛盾,此前各级工会组织一直在倡导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但由于缺乏硬性的法律约束,工资协商的提议在绝大多数企业没有变成现实。“现在《条例》的实施,使组织劳资双方平等协商薪酬成为工会的法定职责,为其维护职工基本权益提供了法律的刚性支撑。”来源湖南工人报)

  

   新闻地址:http://roll.sohu.com/20120530/n34445054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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