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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晨报》湖南:因土地征收致停产停业 将明确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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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应当在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组织有关部门对多个事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出预警评价。

  9月20日,记者从湖南省政府网站获悉,《湖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全文已经正式对外公布。征求意见稿称,国有土地上房屋因公共利益需要确需征收的,设区的市(自治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在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组织有关部门对多个事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出预警评价。

  征收前评估是否大多数被征收人支持

  国务院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下称《条例》)第十二条明确,“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对此,征求意见稿第六条称,国有土地上房屋因公共利益需要确需征收的,设区的市(自治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在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出预警评价。这些事项包括“是否得到大多数被征收人的支持”。

  对此,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表示,征求意见稿中提及的“大多数被征收人”定义较为模糊,极易被小部分利益团体所滥用,从而出现大部分拆迁对象权益遭到“被代表”情况,建议征求意见稿按户进行细化比例较妥。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代勇贤律师认为,“大多数被征收人”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比例规定,根据一般的规范性表述,多数人是超过半数,大多数人则至少是达到三分之二。如果确定了比例,应该是按照所有权人的数量,并结合该所有权人所占有的房屋面积来确定。

  风险评估要出结果,政府应制定防范预案

  “房屋征收是否存在行政争议,是否具有化解行政争议的可能”,也是征求意见稿要求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内容之一。征求意见稿还要求,“对可实施房屋征收的项目,设区的市(自治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防范、化解和处置预案”。

  代勇贤律师认为,这两个内容对政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要全盘考虑各种争议,要给予被征收人充分的诉求表达方式,并能够将行政争议程序化;另一方面,对政府的应急处理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都要有充分的准备。

  征求意见稿要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预警评价应当提出可实施、暂缓实施或者不可实施的意见”。代勇贤律师认为,湖南的征求意见稿是对国务院条例的具体细化,因此,要更具备可操作性,在此是要求风险评估预警评价要出结果。

  [其他要点]

  明确了征收补偿方案公开的内容

  征求意见稿第七条明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应当包括房屋征收范围、被征收房屋基本情况、补偿方式、补偿补助和奖励、产权调换房源、实施步骤、签约期限等事项。设区的市(自治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被征收人意见,及时公布征求意见和修改情况,再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事项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解读:李健律师表示,征收补偿方案中,到底该公开哪些内容不该公开哪些内容,征求意见稿都做出了更详细的规定。建议规定正式出台后,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要采取措施,强力推广规范严密的补偿合同范本。这样的话,上述所涉及内容就能有效地传达给公众,方便公众全面细致了解政策法规,享受到由此带来的好处。

  评估机构选定协商不成,摇号抽签决定

  征求意见稿第九条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采用公开摇号、抽签方式确定。

  解读:李健律师表示,抽签摇号是一种传统的决策手段,具有较好的群众认知基础和普遍的社会公信力,在这种涉及面较广的社会事件中,抽签摇号有其优越性和可行性。

  明确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考虑到装修装饰补偿

  根据《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湖南此次的征求意见稿还明确,在装饰装修价值评估方面,被征收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价值的补偿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评估确定。

  在停产停业损失方面,征求意见稿指出,补偿区分房屋用途,每月按照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3‰至7‰计算,具体补偿标准、补偿期限由设区的市(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

  解读:李健律师表示,征求意见稿明确装修补偿标准和停产停业损失,都能有效减少和杜绝拆迁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纠纷点。在当前司法实践中,往往是这类具有较大差异性的补偿项目,最容易导致利益双方谈判失败甚至引发冲突,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在他看来,事先作出明确规定,能在很大程度上起到规范指引作用。

  [建议] 不服征收决定可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也应公开

  国务院颁布的《条例》第十四条指出,“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圈内人士发现,这一规定在征求意见稿中并没有提及。李健说,考虑到多项法律法规对此都有明确规定,征求意见稿其实不需要再过分强调,因为即使征求意见稿没有明确,也不会影响到权利的实现。

  而代勇贤律师则认为,对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这两种救济途径,也应该公开。尽管这是法定的救济途径,但并非被征收人都清楚。必要的时候,还可以印发一些关于征收的法律法规小手册,因为这样做也是一次普法的过程,还可以避免一些极端解决方式。

  [征集] 几种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

  如果你对征求意见稿有意见或建议,可在10月10日前通过信函、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向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提出。

  信函:地址是长沙市湘府西路8号,联系人是经济立法处张小小,邮编是410004。

  传真:0731-89990710

  电子邮件:36131188@qq.com

  你也可以拨打晨报热线96360。

 

 

   新闻地址:http://news.changsha.cn/h/409/20130921/13519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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