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高周拿着醉汉塞给他的320元钱,他想把这钱归还。图/记者李坤
“你是雷锋吗?”“不是。”
“不是雷锋你就快点走,不用送我了。”说着,男子从口袋里掏出全部钞票,递给高周。
3月9日晚,22岁的长沙小伙高周,摊上了这档子让他“有些哭笑不得的事”。他说,9日晚下班回家途中,遇到一个走路摇摇晃晃的醉汉,自己提出送他回家,但被拒绝,之后对方硬塞钱给他。高周觉得,对方醉酒情况下硬塞给自己的钱不能要,应该归还,但苦于没有对方的联系方式。
路遇醉汉,边走边敲小车
高周在高桥大市场从事广告方面的工作。3月9日晚11点左右,他把事做完后步行回家。走到高桥广州服饰城附近时,他发现旁边并排走着一个30岁左右的男子。
男子走路的姿势摇摇晃晃的,让高周有些警觉。他走近与对方打了声招呼,对方应了一声,虽然没听清楚说的是什么,但他注意到,男子口中散发出一股浓浓的酒气,“显然是喝多了”。
高周扶住男子:“你家住哪儿?我送你回去吧。”男子摆了摆手:“我走到这里,就知道怎么回去了,不用你送。”
醉汉一路走,一路用手攥拳,敲着停靠在路边的小车,发出闷响。高周担心他用力过大,把车窗敲碎,就走过去阻止了他。
想送他回家,但屡遭拒绝
高周说,两人一边走,一边聊着天。醉汉问的话“东一句西一句”,让他有些摸不着头脑,“他一会问我做什么工作的,我说打工的;他说打工没意思,又立马换了话题,问我会不会开车……”
眼见醉汉不是太清醒,高周有些担心,于是提出想送他回家,却屡次被拒绝。高周只好建议:“让你朋友过来接你吧。”
醉汉翻开手机通讯录,“用他的手机,拨通了一个名叫刘佳的朋友的电话”。高周在与刘佳的通话中得知,醉汉就住在附近,但刘佳也不清楚他家的具体位置。电话里,刘佳说自己“还在侯家塘办事,没空赶来”。随后,高周从通讯录中翻到醉汉老婆的电话,但拨打多次,均没有接通。
掏出钞票,说“别再跟着我”
对于高周的热心,醉汉似乎显得有些不耐烦。
他问高周:“你是雷锋吗?”“不是。”高周摇了摇头。
“不是雷锋你就快点走。”醉汉说着,还推了推他。
高周还是没离开,醉汉伸手从兜里掏出一张百元大钞:“你虽然不是雷锋,但也是好心人。这钱给你,你快走吧。”同时,一盒芙蓉王香烟从兜里掉出来。
高周从地上捡起烟盒,把钱装进去,塞回醉汉兜里。但是,醉汉仍旧不依不饶,又从兜里掏出了全部钞票递给他,然后迅速走开,并回头撂下一句:“别再跟着我。”
高周有些蒙了。“虽然我不是雷锋,但也没必要给我钱啊。”高周回忆,当时他只能远远地跟着醉汉,看着他消失在冷库旁的一片矮房中。
事后,高周数了数醉汉递给他的钱,总共320块钱。
[求回音]
这样的钱不能要,想还给那位醉酒市民
由于没有留醉酒者及其亲友的任何电话号码,高周无法联系上对方。3月10日他告诉记者,对方在醉酒的情况下,硬塞给自己的钱“要不得”。
高周说,希望通过本报找到那位醉酒市民,把钱还给他,和他聊聊。关于他的特征,高周记得,男子体形微胖,身高一米七左右,戴眼镜。当时穿的是灰色上衣,皮鞋是系鞋带的那种。
[律师说]
醉酒者把钱给人已构成赠与和被赠与关系
男子喝醉酒,把钱硬塞给别人,或把身上的现金分发给路人,这样的事媒体还报道过好几起。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认为,醉酒者把钱交给对方后,双方已构成赠与和被赠与的关系。法律承认并保障这种关系的稳定性。如果醉酒者事后想拿回钱,必须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当时不知情或意识混乱,而在现实生活中往往很难举证。如果确实发生这种情况,赠与方又希望拿回钱,最好采取协商的方式。当然,如果对方愿意无条件归还就最好不过。(潇湘晨报本报记者 帅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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