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天前,在长沙芙蓉区恒达花园开麻将馆的盛女士听到有人吵架,围观时发现地上有个包,于是顺手捡回家。事后,她看到小区张贴的寻物启事,但并未主动归还。期间民警曾找上门,协调退还了5000元。5月18日,失主再次找到盛女士,双方发生了冲突。
5月20日,在马王堆医院急诊室,50岁的盛女士躺在病床上。该医院外科熊医生说,盛女士头部外伤,头皮血肿,膝关节有伤口,需要留院观察。说起这些伤,盛女士一直在叹气,都是因为看热闹捡了一个手提包。
盛女士说,大约十多天前,她听到自家麻将馆门外有人吵架,外出围观时,她在地上看到一个手提包,顺手就带回了家。
“我不知道是谁的,里面有7000多元现金。”盛女士说。事后,她看到小区墙上张贴的寻物启事,有失主在找这个包,当时她并没有主动退还,“我没读什么书,也不太懂这些事”。
盛女士说,几天后,她的一位亲戚拿着银行卡去自动取款机取钱,被民警找到了家里。经民警协调,盛女士退还了其中五千元和包里的其他物品。盛女士坦言,事后失主罗先生曾找她,要其退还剩余的钱,她也答应退,“我手头没那么多,就先还1000元。”没想到,5月18日晚,她和失主罗先生发生了冲突。
5月20日下午,失主罗先生说,当天包放在车里,没关车窗,事后就不见了。后来,有人拿包内的银行卡去取钱,民警通过监控找到当事人,“当时她只退给我5000元。”罗先生坦言,当晚发生了冲突,他也受了伤,“现在派出所正在协调。”
随后,记者联系办案民警肖警官,他证实确有此事。目前,芙蓉区荷花园派出所正在协调。
[律师说法]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表示,拾金不昧是我国传统美德,公民拾得他人财物不予以积极归还,实属不当。依据《民法通则》实施意见第94条规定,拾得物灭失、毁损,拾得人没有故意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拾得人将拾得物据为己有,拒不返还而引起诉讼的,按照侵权之诉处理。(潇湘晨报 记者张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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