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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十二:漳州市平和县 原配持刀反杀小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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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一男子住院“小三”持刀欲伤发妻 反被杀


新闻时间:2011年12月20日

地点:漳州市平和县

当事人:张山 配偶:小花 第三者:小燕

事件概括:漳州市平和县一男子,把在外出差时认识的情人带到老家,受伤住院后,又同时让妻子和情人来探病,引发两个女人的冲突。原配妒火中烧,在医院里用刀捅死了“小三”。

事件结果:小花因第三者插足,在夫妻关系受到影响时,未能理性处置,与第三者产生纠纷,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考虑其自首情节,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2个月,并赔偿被害人家属19.9万余元。

新闻出处:《台海网》  链接地址:http://www.taihainet.com/news/fujian/yghx/2011-12-20/790088.html

 

全文主要内容: 

    小三”看望情郎医院里碰到原配

    2009年,开货车的张山经常在外出差,与一贵州籍女子小燕相识,两人开始同居。随着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长,小燕感觉自己已经离不开张山了。她知道,张山已有老婆,为了能和张山长相厮守,小燕多次给张山的妻子小花打电话,说她丈夫在外养了女人,企图以此逼两人离婚。

    后来,小燕怀孕了,今年3月底,张山就将她带回了平和老家,陪她到卫生院做了人流手术。没想到,做完人流当天,张山就出了车祸,被送往平和县医院救治。事故发生后,小燕多次到医院看望张山,而张山的妻子小花也在。看到小燕与张山暧昧的样子,小花顿时明白:这个女人就是老公在外面的“野女人”。

小花见到这个女人,气不打一处来,冲上去揪打小燕,一时间两人互相扭打,后被旁人劝开。

“情敌”间谈判引发一场血案

    今年4月5日晚上11点多,小燕又来看望张山,为了不与“情敌”发生冲突,还雇了当地一男子充当男友。小花看到他们,不让二人进入病房。小燕让假男友叫小花到医院的阳台,与小花交涉,并悄悄从包内取出一把水果刀。交涉中,小燕说她大老远赶来看望张山,小花不应该用那么恶劣的态度对待她。小花一听,怒骂小燕“不要脸”。两人互不相让,再次发生冲突。小燕拿出水果刀,把小花的右手划伤后,小花大怒,夺过刀来,向小燕刺去。小燕肩膀被刺中,挣扎着跑出了医院。小花回到病房,告诉丈夫自己和小燕持刀相向一事,还说要去找小燕,被张山劝住了。

    没过多久,民警赶来将小花带走了。原来,小花这一刀要了小燕的命。经法医鉴定,小燕被刺伤致左侧锁骨下动脉破裂大出血,造成失血性休克死亡。

    平和县法院认为,小花因第三者插足,在夫妻关系受到影响时,未能理性处置,与第三者产生纠纷,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考虑其自首情节,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2个月,并赔偿被害人家属19.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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