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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八十四:广东佛山市 第三者杀死原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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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奶20刀杀死原配被判死刑

 

时间:2009年11月12日

地点:广东佛山市

当事人:刘焕英  配偶:叶伟明  第三者:黄敏  

事件概括: 因为当不成“正印”,二奶20刀杀死原配,35岁的四川女子黄敏被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一审判决后,被告黄敏向省高院提出上诉,并自爆曾三次被三贩子拐卖,犯罪是因长期遭到虐待,感情受挫情绪激动而为。昨天上午10时许,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三水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省院将择日宣判。

事件结果:黄敏一审被认定为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

新闻出处:《广州日报》 链接地址:http://news.eastday.com/s/node375089/u1a4801611.html

 

 

全文: 

案情回放:二奶20多刀砍死原配

去年12月4日晚7时许,三水大塘镇永平赤珠岗村下社村民刘焕英被人发现在家门口遭人离奇杀害,身中20多刀。警方证实,涉嫌杀害刘焕英的是一名来自四川的打工妹黄敏,该女子长期与死者的丈夫叶伟明保持不正当关系。

事件当事人叶伟明为一名建筑小工,他在屡屡遭受妻子奚落之后,与四川籍女子黄敏邂逅并发展成“婚外恋”。2007年10月的一天,刘焕英在大塘一家旅馆将正在房中厮混的两人抓个正着。情妇和原配之间的“争夫”拉锯战由此开始。

但真正让两人矛盾白热化的是在今年五六月,为夺回丈夫,刘焕英先后两次找到黄敏,并进行厮打,其中一次是在芦苞镇黄敏打工所在的餐饮店中,刘焕英当众将黄敏的左手咬得皮开肉裂,深可见骨。事后,黄敏扬言报复:“以后我让她没有好日子过!”

情妇和原配之间的矛盾在积累年余后瞬间爆发,黄敏在要求叶伟明与她结婚被拒后,去年12月4日晚7时50分购得一把水果刀,并于案发地点等下班回家的刘焕英,两人见面后再次发生激烈争吵。争吵中,黄敏拿出随身携带的凶器连捅刘某数刀,刘因失血过多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警方以故意杀人罪将黄敏刑事拘留。

一审判决: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今年4月份,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黄敏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附带民事责任赔偿受害人49万余元。一审后,被告人黄敏上诉请求法院轻判。

昨天上午10时,广东省高院在三水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在当天的庭审前,被告黄敏的两个未成年的孩子、家公和亲戚朋友七八个人早早在庭外等候。当身着黄色囚服的被告人黄敏被两名女警带下警车时,许多家属落泪了。

据了解,出生于1974年的黄敏是四川人,后嫁到了广东清远英德市,和丈夫生有一男一女两个孩子。后丈夫去世,黄敏遂来到了三水芦苞、大塘打工,2005年认识了受害人的丈夫叶伟明,两人开始了同居关系。

控辩双方:是否量刑过重?

昨天法庭开庭后,被告人黄敏首先作了辩护陈述,黄敏认为一审判决事实不清、量刑过重。“我认为造成被害人死亡,不是我一个人的责任,是大家的责任。”据黄敏解释,事发当天她并没有故意杀人的动机,本来想和被害人说清楚。“她一看到我就拿钢盔打我骂我,我是自我防卫才捅了她两三刀,我并没有想杀死她。”

同时,被告人黄敏还自爆曾三次被人贩子从四川卖到了广东。“我每次都遭到人贩子殴打,丈夫也去世了,给我的感情造成了伤害,并造成以后生活情绪的失控。”黄敏也希望这些痛苦的经历,能够成为法官轻判时应该考虑的情节

昨天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黄敏在与被害人的丈夫长达3年的交往中,明知对方有妻室,属于第三者插足,并蓄意剥夺被害人的生命,应当予以严惩。不过,当庭并未宣判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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