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小三”回家逼妻离婚遭捅
时间:2009年10月16日
地点:武汉市
当事人:刘某 配偶:郁某 第三者:小维
事件概括:和丈夫生活了17年的刘某,因丈夫带“小三”回家过夜,并逼其离婚,刘一怒之下操起水果刀,朝丈夫腹部刺去,杀死了丈夫。
事件结果:已经被刑事拘留
新闻出处:《长江商报》 链接地址:http://www.changjiangtimes.com/2009/10/181223.html
全文:
刘某被两名法警带上法庭,她走上被告席时,双腿颤抖了一下。当法官念起她的名字时,刘两眼湿润,说话时声音哽咽。检察官宣读了起诉书:刘和丈夫郁某结婚后,住在汉阳十里铺的家中,两人在一起生活了17年。最近几年, 郁在外面认识了年轻女子小维(化名)。为了不影响家庭,刘特意找小维谈心,希望对方不要破坏她的家庭,但并不管用。期间,郁一再强调,他要和刘离婚,但刘就是不答应。
今年6月2日凌晨,郁将小维带回家。刘看到丈夫带其他女人回家过夜,就气愤地和丈夫争吵不停。刘在客厅内拿起一把水果刀就朝丈夫腹部捅了一刀。郁因失血过多,抢救无效而死亡。
“你为什么要捅死你的丈夫?”法官问刘。
刘称,丈夫在外找了一个女人,还逼迫她离婚,她一怒之下就酿成了这个后果,“我不是真心想杀他的。”
刘当庭承认捅死丈夫的事实,其辩护律师认为刘尽管犯罪了,但郁有严重过错,恳请法官对刘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庭审结束前,刘作了最后陈述:“我希望法院对我从轻处罚,我还有一个儿子,他现在没有爸爸了,我想早点回到儿子的身边。” 休庭后,法庭外,女方亲属中走出一位老太太,突然跪倒在地向男方亲属道歉,被几名男子扶起,“算了……”
法官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