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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经济报》互联网专车将纳入监管范畴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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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习记者 秦玉芳

  交通部近日公布《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引起社会范围内的广泛关注。

  不少网友认为,此次改革对“互联网专车”限制过多,恐出现新的行业垄断。专家表示,从准入门槛看来看,目前征求意见的《办法》对网络约租车实施传统出租车行业的审批制管理。实质上设置了准入限制,容易造成新的垄断,政府又不得不基于公共利益实行价格管制,但如此就破坏了网络约租车基于市场需求,通过价格机制调配车辆资源的根本商业模式。 

  近年来,随着滴滴、快递、优步等打车软件烧钱式的白热化竞争,民众的打车习惯也已发生了巨大变化,如今软件叫车已成为市民外出的新常态。有数据显示,到2014年底,我国手机打车软件APP累计账户规模达到了1.7亿个。

  显而易见,“专车”的出现解决了不少城市“打车难”的问题,但“专车”作为互联网时代背景下的新生事物,缺乏规范监管,安全隐患、动态加价额度等都成为互联网打车领域不可回避的新难题。此次出台的两项意见将约租车、顺风车、专车等纳入到出租车范畴以及加强相应管理,规范出租车、约租车运输服务市场,对不健康、不可持续的模式和方式进行及时纠正,也有利于对城市交通整体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的引导。

  不过,对于私家车禁入专车平台,网友争议很大。有人认为这是变相提高行政许可,有违“简政放权”的本意。而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健认为,近年来私家车接入网络约车业务,极大改善了市民的出行,同时也缓解了车主的经济压力,并且从节能减排,优化路况角度来看,都是有所建树的。因此,他认为,相比带来的负面损害,私家车接入专车平台是利大于弊的。


    新闻地址:http://www.ycwb.com/ePaper/myjjb/html/2015-10/16/content_816766.htm?di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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