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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周报》长沙正式实施食安责任强制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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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余家企业、学校签发保险单
 
  长沙正式实施食安责任强制险
 
  本报记者  何金燕

执法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检查.
  日前,有媒体联合清华大学媒介调查实验室进行“2014中国综合小康指数”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今年中国全面小康进程中“最受关注的十大焦点问题”中,食品安全以55.1%位居榜首,腐败问题以48%列于其次。
 
  据统计,“食品安全问题”已连续3年位居“最受关注的十大焦点问题”首位。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和国民幸福指数息息相关。
 
  12月10日,长沙市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正式进入全面实施阶段,为老百姓饮食安全构筑一道“防护网”。
 
  据悉,湖南省是全国开展食品安全责任强制险试点工作最早的省份之一。早在今年8月,湖南就已正式“试水”食品安全责任强制险。
 
  长沙护卫“舌尖上的安全”
 
  12月10日上午,长沙市政府组织召开“长沙市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试点工作会议”。中国人保财险长沙市分公司向老百姓大药房等20余家企业、学校现场签发保险单。
 
  长沙市政府副秘书长王体泽指出,此举标志着长沙市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正式进入全面实施阶段。王体泽坦言,企业投保并不意味着解决一切问题,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以此为契机,提升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最终靠品质和诚信赢得市场,防止“一保了之”。
 
  据悉,长沙市政府、市药监局、教育局等部门已将开展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试点工作提上时间表,明确路线图。
 
  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食品企业因疏忽或过失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造成消费者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约定的责任范围、赔偿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食品企业必须具备规定的资质,经过严格审核,才能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承保后,保险公司也会定期去企业走访检查,要做好事中监控,并做好风险的咨询、提示等工作。
 
  据了解,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首次提及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该草案共出现70多次“责任”,清晰划分了食品行业各方责任,并指出“国家鼓励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支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湖南省是全国开展食品安全责任强制险试点工作最早的省份之一。
 
  今年8月,全省范围开展食品安全责任强制险试点工作。试点范围包括重点食品生产企业、试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药店、餐饮服务连锁企业、学校食堂、农村集体聚餐提供者、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大型工地工厂食堂等七类重点行业,涵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三个主要环节。
 
  索赔需证明“不知情”
 
  如果有了食品安全责任险,企业和消费者各方权益可以获得保障吗?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在接受采访曾解释,如果企业“知错卖错”,这种情况下导致消费者伤害,保险公司免赔;如果有证据证明其并不知情,那么企业若投保食责险,并且有消费者举报,企业就可获得保险公司理赔。
 
  从田间到餐桌,食品生产销售过程涉及诸多复杂环节。那么,是在产出食用农产品的环节、食品加工生产环节、还是销售环节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呢?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指出,为便于保护消费者,可以在直接生产食品提供给消费者的环节,如有包装的食品,即由食品包装上标示的生产商作为办理该保险的责任主体更合适,这也能使复杂的问题得以简化。
 
  投保食责险,什么条件下可获理赔?
 
  据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保险期内,在保单约定的承保区域内,凡被保险人生产、加工、销售的食品存在缺陷,导致第三者食用后出现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或因食物中混杂异物导致第三人受伤、残疾或死亡的,保险人都会替被保险人承担合同约定的经济赔偿责任。
 
  李健表示,实施食品安全强制保险对市场双方来讲都非常有意义。对消费者来说,保险企业直接参与食品安全事故的救援及善后赔偿,有利于受害人经济赔偿权益的快速实现;而对食品企业而言,可以让其巨额经济风险得以转嫁与分散。
 
  投保不意味“一保永逸”
 
  长沙望城区一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直言,食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关键在于产品的质量,诚信经营,“投保,只是为了防患未然,并不意味着‘一保永逸’。”
 
  “对商家来说,这是一种‘减压’。加之保险公司定期去企业走访检查,以及事中监控,风险咨询、提示等配套应对措施,这对维护食品安全多了一道‘防火墙’。”湖南福旺食品有限公司配送员胡超告诉记者。
 
  成为食品配送员前,胡超是湖南某保险有限公司的一名保险经纪人,其透露,食品安全责任强制险举证难,无法举证就无法找保险公司索赔,这条路还很长。投保门槛宜适当降低,让中小型食品企业也能享有这个保障。“作为一名普通消费者,我希望保险公司完善理赔服务,简化理赔手续,让受损消费者第一时间拿到赔偿金,有效规避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风险。”胡超表示。
 
  李健认为,一些中小型企业未进入承保范围是该制度一大遗憾,“食品风险往往容易发生在类似制度不健全的中小型企业,一定要将其纳入保险范畴,才能最大化体现该制度的价值。在当前情况下,针对中小型企业可以考虑通过保费优惠、甚至政府补贴等方式倾斜扶助。”
 
  “该制度推广存在困难,其最大阻力还是食品企业的认知意识不到位,侥幸心理强。因此,政府部门应加强监督执法力度,强力贯彻该制度的推行。”李健指出,保险赔偿毕竟是事后救济,根源上必须依靠食品企业生产阶段的自律自查,严格把关,只有多领域的制度体系相互衔接呼应,才能最大化地保障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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