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陈娭毑在医院治疗。图/潇湘晨报记者陈斌
红网长沙1月28日讯(滚动新闻记者 陈斌 实习生 谌程)老娭毑倒在公交车旁,公交司机随即把老人送往医院。但对老人摔伤原因双方都不服:老人说她正上车司机关门导致摔倒,而司机坚称老人当时没上车。
1月27日上午8时40分,天心区友谊社区公交车车站。一辆145路公交车驶进站台,70多岁的陈娭毑等停稳后准备从后门上车,结果在上车过程中意外摔倒。乘客和司机随即将老人送往医院。经诊断,陈娭毑系右股骨粗隆间粉碎性骨折,后续治疗需要3万元左右的费用。
对于摔伤的原因,老人和公交司机各执一词。老人认为是她正准备上车时,司机突然关门才导致她摔倒;而公交司机坚称,当时老人尚未上车,车子也没有动,此事和公交公司无关。目前,当事双方均希望找到好心参与救人的乘客现身,证明此事。
27日下午,湖南省第二人民医院病床上,陈娭毑告诉记者,当时她左手扶住车门,左脚已经跨进车内,正准备迈右脚上车时,车门猛然关闭,吓得她松开抓住车门的左手,导致右脚腾空摔倒在地。一名乘客看到这一幕后,大声向公交司机呼救。司机下车查看了老人的伤势,并叫来两名值班人员,三人一起将她送到医院。
经诊断,陈娭毑右股骨粗隆间粉碎性骨折,后续治疗费用还需要至少3万元。陈娭毑的家属认为,当时老人正在上车,司机突然关闭车门导致老人摔伤,公交公司应该对此负全责,给予相应赔偿。
但公交公司方面坚称老人的摔倒和司机无关。145路车调度室线长张傲梅表示,后门是司机的视觉死角,司机当时并未发现陈娭毑,等乘客陆续下车后关闭了车门。“老人还没上车就摔倒了,我们也不知道她是怎么摔倒的。”张傲梅说,司机并无过错,他们还第一时间把陈娭毑送到医院。
不过当记者提出要看车载监控,查看事发时的情况时,却遭到拒绝。
当时究竟是怎么回事?记者随后联系上青园路派出所,希望能调取事发路段的监控录像。监控显示,上午8时38分,陈娭毑身穿黑色棉衣出现在画面中。8时40分,145路公交车和其他两辆公交车先后驶入站台,145路公交车上陆续有乘客下车,老人向车的后门走去。几秒钟后,陈娭毑已经摔倒在地,其他两台公交车迅速离开,145路公交车仍停在现场。因为车身挡住了陈娭毑上车时的画面,监控视频也无法还原当时的情况,无从得知她摔倒的真正原因。
对于这起老人意外摔伤事故,双方各执一词又都拿不出确切的证据,他们希望能找到帮忙救人的乘客或目击者,还原事故的始末。
[律师] 司乘双方都有义务组织证据
因为双方都拿不出确切的证据,陈娭毑的摔倒原因陷入争议中。那么双方应该如何固定证据,证明各自的“清白”呢?对此,记者咨询了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健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因此司乘双方都有义务,积极有效地组织证据,对驾驶操作行为与乘客的人身伤害是否存在直接因果进行举证。李健同时强调,审判人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据法律的规定,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独立进行判断,并依法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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