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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周报》老人遭三次碾压拷问司机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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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马路被撞倒地又遭两车碾压  三司机逃逸行人经过无动于衷
  
  老人遭三次碾压拷问司机良知
  
  本报记者 雷鸿涛 通讯员 李斌
  
  年过六旬的老妇清早横过马路时,被疾驰而过的三轮摩托车撞倒在地再也无法起身。此后,虽有车辆和行人从其身边走过却皆未对其施救,致使受伤老人又被龚某和覃某某的车辆二次碾压,最终命丧街头。日前,三轮摩托车驾驶人宋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案件回放:老人遭多次碾压身亡
 
  今年2月16日清晨,61岁被害人覃某横过马路时,被无证驾驶三轮摩托车的宋某挂倒在地,犯罪嫌疑人宋某认为覃某受了伤,但不致命,遂逃逸。不久,小车车主龚某途经此路段时,将倒地的覃某碾压后逃逸。悲剧并未因此而终结。不久后,另一小车车主覃某某途经此处时再次碾压老人,致覃某当场死亡。
  
  检察官:三人均涉嫌交通肇事罪
  

  检察机关审查认定:宋某、龚某、覃某某均为造成覃某死亡的根本原因,且都存在肇事后逃逸的行为,均涉嫌交通肇事罪。日前,除宋某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外,龚某、覃某某也被侦查机关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检察官提示:如果驾驶人撞倒行人后应积极实施救援,勿心存侥幸,一逃了之。否则,一场普通的交通意外很有可能会演变成重大的刑事案件。
  
  律师:依据责任大小定罪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健说,依据《侵权责任法》第十二条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该事件中的民事责任可按该法律规则来定责。
  
  此外,针对刑事责任,李健表示,司机肇事伤人后逃逸,是对他人生命身体权益的严重漠视,是人性良知欠缺的表现,已涉嫌构成了交通肇事罪,依法应当予以严厉的刑事制裁。 
(责任编辑:小喻)


   新闻地址:http://www.efaw.cn/a/fazhizhoubao/2015/0331/73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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