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三个月,孩子就要出生,准妈妈杨女士却遭遇难题。上班地点被从长沙岳麓区银盆岭附近调整到了星沙。在表达不愿变更上班地点的意愿后,杨女士因身体不适申请休假两天,8月25日收到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8月27日,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愿意就岗位调整一事和杨女士进行协商。
这个月刚开始,公司就频频找杨女士谈话,主题是调岗和离职。杨女士在连续多日的谈话后同意调岗,公司很快下发通知书,称决定将她调到星沙物流部。“我住在河西,也一直在河西的总部上班,为什么突然要把我调去星沙的物流部?”杨女士不解。当时,她已怀孕6个月,预产期11月27日。
8月22日,在收到员工调岗通知书后,杨女士填写了不同意调岗的回执,理由是“本人住河西,距离星沙路途太远,身体不能接受”,并反馈给了人事部。
杨女士称,第二天早上她在按时到岗后,身体突然非常不适,于是决定请假回家。因部门负责人不在,上午10时许,杨女士在办公系统提交了两天的休假申请后,离开公司回家休息。
8月25日,杨女士结束休假回到公司,发现她的工作电脑被拆,工作账号随后被删,而休假申请仍未审批完成。当天晚上,杨女士又收到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公司认为她未按时到新岗位报到,且在未完成请假程序的情况下脱离工作岗位,决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请假应该按照公司标准流程来,她好几次都没按流程走。”网络信息部负责人表示,他在8月23日早上9点多外出调研,11点多得知杨女士离开工作岗位,此前,并未收到杨女士的请假申请。
杨女士认为,她在8月23日申请的休假未审批完应视为旷工,根据公司规定,旷工两日扣罚工资及部分年终奖,而不是直接辞退。
8月27日,特格尔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网络信息部负责人表示,杨女士此前岗位运维工程师的工作职责有调整,需要经常下门店解决软硬件维护并时有加班,调整是考虑她身体不便。
特格尔医药集团办公室主任称,公司曾提出将杨女士调至人事部门,但被她拒绝,而星沙物流部门薪资待遇标准保持不变。他表示,愿意将杨女士的意见反馈至集团董事会,并就岗位调整一事再和杨女士进行协商。
律师说法
女员工孕期应减轻其工作量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表示,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员工孕期用人单位应当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此外虽然法律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女员工恶意违反管理制度,那么依然有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可能。希望双方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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