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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晚报》长沙一小区疯狗连咬4人 律师:饲养人等应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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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晚报6月9日讯 6月8日下午,一条发狂的狗打破了雨花区龙吉湾小区的平静。不到1个小时,这条狗先后咬伤4名业主。幸亏小区保安、民警、业主及时围堵,将狗杖毙,才未造成更多人员被咬伤。目前,物业公司人员初步判断这条狗是小区业主家的,警方及物业公司正在调查狗的主人。

龙吉湾小区保安熊先生说,这条狗脖子上挂着一米多长的铁链,但没挂狗牌。昨日下午3时30分左右,一位中年妇女在小区里面碰到这条狗,被无缘无故咬了一口。该女住户连忙跑到物业中心反映情况,熊先生等多名保安冲出去寻找。当他们再次发现这条狗时,一名69岁的居民王娭毑已被咬倒在地。他们一边试图驱赶其至死角区域,一边疏散旁边的居民。

“后来这条狗几乎是见人就咬。”该小区物业公司刘经理说,不到一个小时,这条狗先后咬伤了4人。保安、业主以及赶来的派出所民警拿着棍棒将狗围到一个死角区域,最终将其杖毙。伤者则被送往医院治疗,并注射狂犬疫苗。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表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李健还指出,物业管理方对小区内饲养动物的行为应做出提示和防范。如小区物业管理方没有尽到安保义务,则可能也要承担部分补充责任。

  新闻地址:http://hn.qq.com/a/20170609/006694.htm?pgv_ref=aio2015&ptlang=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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