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网友“80后养鹦鹉获刑案”发微博称,丈夫王鹏因养鹦鹉被深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备受关注。
“80后养鹦鹉获刑案”真名任盼盼,系王鹏之妻。任盼盼告诉记者,1985年出生的王鹏在深圳一家数控设备厂做技术工人。去年4月,他以3000元的价格,向别人出售了6只饲养的鹦鹉,警方后来认定,其中的2只为《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中所认定的绿颊锥尾鹦鹉。今年2月,深圳宝安区人民法院以王鹏犯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王鹏不服,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有业内人士提出,王鹏人工繁殖饲养的鹦鹉不属于刑法所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王鹏二审或可做无罪辩护。就此,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律师认为,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王鹏出售两只绿颊锥尾鹦鹉的行为已经涉嫌上述罪名。但根据本案的情节,刘明律师认为,法院的一审判决量刑过重。
“刑法罪名的规定仅是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的一种手段,我们更应加强宣传,让公众认知保护珍贵、濒危物种的重要性。”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表示。
@北京青年报:任盼盼告诉记者,2014年4月,王鹏的同事在工厂的厂房附近捡到了一只鹦鹉,几天后同事把这只鹦鹉送给了王鹏。为了让鹦鹉不寂寞,同年5月,王鹏花280元买了一只雌性鹦鹉和捡到的这只鹦鹉作伴。随后的一段时间,王鹏开始饲养并繁殖鹦鹉。
2015年11月,王鹏和任盼盼的孩子出生,3个月后,孩子被查出患有先天性巨结肠。为给孩子治病,2016年4月,王鹏卖了6只鹦鹉给一家水族店的老板谢某,一共卖了3000元。2016年5月10日,深圳警方将谢某抓获,在他的店内查获的珍贵濒危鹦鹉中就包括王鹏出售给他的。根据谢某提供的信息,2016年5月17日,警方在王鹏的住处将其带走。
今年2月20日,深圳宝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法院判决,被告人王鹏犯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王鹏目前已经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律师: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王鹏出售两只绿颊锥尾鹦鹉的行为已经涉嫌上述罪名,但根据本案的情节,涉案的绿颊锥尾鹦鹉是其人工繁殖饲养的,其主观恶性不大,法院的一审判决量刑过重。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是包括名录中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因此,如本案中,男子出售两只珍贵、濒危动物属实,即使是自身驯养,但最终还是基于经济利益目的进行销售,其行为也已经违反刑法的规定。
同时,李健律师指出,刑法罪名的规定仅是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的一种手段;与此同时,我们更应加强宣传,让公众认知保护珍贵、濒危物种的重要性,从而建立一个更加完善且层次丰富的保护体系。
@优雅的静公主:养鹦鹉还要判刑,我还真第一次听说。
@栋哥: 那吃穿山甲的是不是该死刑?
@yy莎:我国的动物保护意识真的太差了。
@我的小诚堡:不支持,无知不是犯罪的保护伞。
@XJ老吴:我们不能因为仁慈就质疑法律的公正性,法院的判决肯定是证据确凿、有法可依,只是法条的内容有没有与时俱进,是否需要更新,让民众更能信服和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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