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共享单车撞上公交车 长沙女子当场身亡
共享单车事故频发谁担责?
法制周报记者 庹妮妮
4月18日上午,长沙湘春路蔡锷路至芙蓉路路段发生一起车祸,一女子骑共享单车被358路公交车撞倒当场死亡。
其实,这不是第一起“共享单车事故”。上个月底,上海天潼路浙江北路路口,一名年仅11岁的孩子,骑着共享单车在十字路口与一辆大客车相撞,不幸被卷入车轮,送医院后不治身亡。
骑乘共享单车发生事故,各方应如何分担法律责任?共享单车平台需要担责吗?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事件】
两个月发生多起事故
@长沙晚报:4月18日11时多,在省妇幼保健院附近,一女子骑着共享单车撞上了一辆公交车,现场惨不忍睹。随后,记者向交警部门进行了核实。
据现场民警介绍:当天上午11时20分左右,一名女子骑摩拜共享单车由西往东,行驶至湘春路省妇幼保健院东侧,与同向行驶的一台湘AE2282众旺公司的公交车相撞,脑袋直接被压到公交车右前轮下面,当场死亡。
事发后,警方已控制涉事司机。中午12点多,现场已被清理完毕,相关人员被警方带走。
@中国体育报:4月4日下午,天津一名年仅9岁男孩骑行共享单车发生意外摔倒,单手车柄直接插入男孩的脖颈。据悉,共享单车是男孩母亲用手机帮他开的。现场救援的人员怕对男孩造成二次伤害,最终决定将男孩连同切割一半的单车送往医院。
4月2日中午,在深圳南山官龙路,一名男孩骑着共享单车与迎面而来的轿车相撞。据目击者称,小男孩目测不满10岁,脚穿拖鞋骑行,与轿车相撞后,男孩送往医院救治,所幸暂无生命危险。
3月26日,上海天潼路浙江北路路口,一名年仅11岁的孩子,骑着共享单车在十字路口与一辆大客车相撞,不幸被卷入车轮,男孩被送医院后不治身亡。
今年3月,无锡发生了一起电瓶三轮车与共享单车碰撞事故,一名未满12周岁小孩,独自破解密码后,骑着共享单车在主干道上和三轮车发生碰撞,造成车辆受损、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
【专家】
双方形成租赁关系
@CCTV年度湖南法治人物、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健:本案中,如共享单车本身不存在质量问题,造成当事人死亡的直接原因是与公交车发生车祸,则应当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中所划分的责任来确定各当事人的责任。
其次,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用户根据单车平台公司网上要求和程序,注册账号、交押金、扫二维码等,单车公司提供自行车,用户支付租金。因此,单车平台公司和用户形成了租赁关系。
同时《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如事故发生原因是由于共享单车质量问题所致,共享单车平台应当对骑行人因此导致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最后李健律师建议,共享单车平台应当为骑行人购买保险,既能更好保护骑行人安全权益,又可将赔偿责任风险进行分散。同时建议相关部门出具政策或文件,严禁未成年人使用共享单车。
@长沙市人大代表陈树:出了事故,共享单车平台是否需要担责,我觉得应该由法律来说话。
今天早上出门,我还看到两个小孩骑了共享单车在路边玩,很是危险。我觉得共享单车平台有责任去对骑行人进行身份认证。而如果小孩用其家长的手机(身份信息)去注册使用共享单车,那么家长作为监护人,也应该承担民事责任。
对于现在社会上出现的新事物新现象,我们应该与时俱进的出台一些相应的规定。比如遇到不具备民事责任能力的小孩在马路上骑行共享单车,交警部门是否可予以没收?此外,就共享单车乱停乱放、影响交通环境等问题,我们也需要加强市场监管,或者可以出台一些相关的管理办法,比如规划两轮车的停车位等等。
【网议】
“车道就不要共享了”
@李萌: 下载APP并注册,就等同于用户已经接受了公司的规定,法律文件已经生效。违规使用的自己也要负一定责任。
@yy莎:骑之前应检查好车胎、坐凳和刹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