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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都市报》助他人公务员考试作弊 男子被网上追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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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7月20日讯 今年是“作弊入刑”实施的首年,湖南男子刘某不惜顶风作案,伙同他人利用高科技,帮助考生在2016年湖南省公务员考试中作弊被网上追逃。昨天,经衡阳铁路公安处祁阳北站派出所民警多次上门劝说,嫌疑人刘某最终选择了投案自首。

提供作弊服务被盯上

现年35岁的刘某是衡阳祁东人,和同伙从频繁的考试中觅得了商机,利用专业技术手段为考生作弊提供服务,屡屡得手。

今年4月23日,湖南省招录公务员考试开启,对于这块“蛋糕”,刘某等人自然也不愿放弃。在招揽来了有作弊意向的考生后,刘某等7人利用技术手段帮助考生在考试中作弊。然而作弊的事最终被公安机关盯上,警方悉数抓到了除刘某外的其余团伙成员,刘某趁机潜逃,警方在网上发出通缉令。

衡铁公安祁阳北站派出所离刘某的老家很近,民警得知其潜逃的情况后,多次到他家中做其亲属的思想工作。终于,在7月19日,刘某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祁阳北站派出所投案自首。

作弊入刑,莫存侥幸心理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表示,2015年11月1日起,我国正式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法律明文规定了国家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等行为将构成犯罪,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李健提醒考生,切不可抱以侥幸心理,以身试法,否则必将遭受司法制裁,追悔莫及。

■记者 杨昱 实习生 彭保胜 通讯员 莫玉鑫 陈楚强

新闻地址:
http://news.iqilu.com/shehui/huahuashijie/20160721/291691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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