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24日讯 近日,长沙岳麓警方抓获了一个由孕妇、哺乳期妈妈组成的8人女子偷窃团伙,她们自称是所带孩子的“唯一监护人”。最终,变成了“大人被拘,民警帮带小孩”的尴尬局面,这无疑加大了执法成本,易滋生出只教育不处罚的异象。
抱小孩作掩护,
女子“组团”偷窃
5月17日下午,长沙市岳麓区一家大型超市内走进几名身着长袍的女子。她们携带幼童作为掩护,将几件贵重衣服悄悄塞进了包里。这一幕,被超市保安当场揭穿。
据民警调查,8名女子均来自四川,年纪最小的20来岁,大的年过六旬,另还携带了几名幼童作为掩护。据其交代,8人事先商量好,先由年纪稍长的女子在门外放哨,抱孩子的就在店里转悠,趁机偷货架上的衣服。据调查,这8人分工明确,先后在长沙作案20多起。
民警拘留室里当“奶爸”
岳麓派出所刑侦中队长周忠良介绍,这一伙人是15日来的长沙,租住在火车站一家旅馆内。“三四平方米的屋子里,大人小孩挤在一起。”周忠良说,民警当天把孩子接到了所里,提供了棉被和食物。
民警先后联系了嫌疑人老家的亲戚,但对方都称“管不了”。这几天,孩子们就呆在派出所里。
天气突然变冷了,周忠良从亲戚家借来几件童装;孩子饿了,周忠良马上去超市买来奶粉。孩子中有个3个月大的幼儿,每天都要喝几次牛奶。40多岁的周忠良,工作之余充当起了“奶爸”的角色。
目前,经派出所民警已与孩子户籍所在地政府取得了联系,终于将孩子们送回了家。
监护权可申请撤销
早在2015年2月,湖南省民政厅就下发通知,贯彻落实《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简称《意见》)。
《意见》中指出,未成年人的其他亲属、朋友,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民政部门及其设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还有共青团、妇联、关工委、学校等团体和单位,均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这其中,仅满足“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情节恶劣的”这一条,就可判决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律师回应
应加强相应的财政保障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表示,利用未成年人的抚养需要来挟持司法制裁,说明不法分子抓到了法律的漏洞,也反映出嫌疑人自身素质低下,亲情意识不强。此外,也不排除嫌疑人明知故犯,寄希望于法律之外的人情和妥协,把小孩当成了救命稻草。
“唯一监护人利用孩子来牟利,很难想象孩子在这样的环境下成长,身心健康会受到多大的创伤。”李健认为,要破解这一尴尬困境,要加强普法宣传,让违法父母了解到如此行为对孩子身心的影响。政府也可适当地在这方面加强财政保障,解决好羁押后犯罪嫌疑人的子女保障问题,从未成年人的实际权益需求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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