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周报记者 陈佳婧 整理报道
“抢还是不抢?”1月4日上午10时左右,杨海(化名)所在的微信群里,董事长发了一个红包,他按捺住了内心激动,没好意思吃这第一口螃蟹。
接下来,他的不好意思就转化成了庆幸:当天下午,公司下发一纸处罚通知,抢红包的“前三甲”,每人罚款500元。理由是上班时间玩手机。
事件始末
上午抢十多元 下午被罚500元
1月4日下午,一则某集团办公室的处罚通报在成都的一家公司传开了,据一知情人士透露,公司有人因为在微信群里抢红包,被公司处罚了500元。“红包是老板自己发的。”
据了解,当天有3人在工作时间抢了红包,其余员工在中午12时左右才下手。当天下午,在工作时间抢红包的3人收到了罚款通知。“手气最好的,也就抢了10多元。”有员工表示,这样太不值得了。
这位员工还说,公司之前在QQ群里发过一个通知,其中一条就是“从2016年1月1日开始,上班期间严禁玩手机、聊微信、发朋友圈。公司总部办公室随时接收匿名举报(以截图为证)。”
有员工表示,平时三四千的工资,如果一次被罚掉500元,还是很痛心的,不过“私人企业,老板说了算”。
公司老板
利用抢红包进行测试
经过一番辗转,记者联系到公司董事长罗先生。他表示,年底事情比较多,自己还在外地出差。他告诉记者,红包确实是自己所发,发红包的时候在上午10时左右,“我就想发个红包看看哪些人在认真上班。”他透露说,公司才宣布了上班禁止玩手机的规定,“既然宣布了我就发个红包试一试。”结果,他在群里发了一个60多元的红包,刚一发出去就有人动手抢了。
当天下午,他就通知办公室把上班期间抢红包的员工找了出来,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处罚。“前不久被员工拉进了群里,于是这次就用这个‘新颖’的方法来了个测试。”罗先生说,没想到一个红包就试出来了。
“如果是年轻人也就算了,关键有些都已经三四十岁的人了,还是公司的中层干部,有的还在公司总部。”罗先生说,他发红包的群里成员都是公司中层。“管理层都这样,还怎么带员工。”
罗先生表示,公司搞燃气,属于特殊行业,关系到千家万户安全,容不得一点马虎,平时要求一直很严。“我们这行都强调责任心,稍有马虎就容易出事。”
网友热议
老板有诱导“犯罪”嫌疑
1月6日,《成都商报》将此事曝光后,引起舆论一片哗然。有网友表示董事长“钓鱼执法”,也有网友称赞董事长安全意识强。
网友又是一片艳阳天认为,这是明显的“钓鱼执法”。网友半身遂半身不遂表示:如果是一个好的老板就应该发多少红包罚多少款,起教育作用就可以了。另外,老板自己玩手机怎么以身作则?网友一只鱼万岁则称:诱导犯罪!怎么能这样扣员工的钱呢,万一员工上厕所的时候看到的呢?再说凭什么你上班能玩手机发红包,员工就不能?孔子他老人家不是说过“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吗?
当然,支持董事长行为的网友也大有人在。网友莱菔菘称:从事燃气这样危险行业的老板有很强的安全意识,值得称赞。罚500就500吧,总比造成生命财产损失强,总比出了重大事故后被问责强。现在骂老板的人等真出了事故又不知说什么了!
网友菜花头花花也表示:请大家三思后再评价,这是一家“燃气公司”,关系着千千万万户家庭的安全,上班时间马虎,一旦发生事故没有及时得到处理后果不可想象,董事长变相地监督员工,个人认为,利大于弊。
律师观点
占用上班时间不对 处罚明显过高
湖南首届优秀公益律师、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表示,依据《劳动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劳动纪律。对于此事件来说,员工上班时间抢红包,明显属于工作时间做私事的行为。但这种抢红包也有一定的特殊性,因为发红包的主体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那么,员工不排除出于善意分享等动机进行抢红包。同时,手机又是现代人联系家人朋友的重要方式,随机使用也不伤及公司根本利益。公司对此给予过高的处罚,明显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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